根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对学校首批拟设置的6个本科专业设置论证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教务处联系,书面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实名的来信、来电将给予回复。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1-85751914
邮 箱:1262700403@qq.com
附件:
1.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2.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3.汽车服务工程技术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4.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5.机器人技术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6.物流工程技术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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