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部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为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这是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精神,在吉林省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团)推荐的基础上确定的。 |
据了解,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共有92所院校,吉林省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吉林省技师学院入围。示范基地将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党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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