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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已评定 我校千余学子获奖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05 05:31:58浏览次数:19

 

日前,我校2011-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圆满结束,全校1337名学生获奖助学金共计438.4万元,受奖助人数占我校在校生总数的20.5%。其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人数为9人,占我校在校生总数的0.14%,获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为164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5%,获国家助学金的人数为1164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7.8%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校综合评审公示“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今年全校最终评选出9名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164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16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学生工作部召开了专项会议,对各类奖助学金的指标分配、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原则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注重引导,加强宣传,使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家设立奖助学金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评审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及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严密。

 

在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评定工作认真、细致、深入,评审依据充分,操作程序规范。同时,学生工作部设立了投诉电话,接受广大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对各学院初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将国家奖学金真正发放给最优秀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资助给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国家助学金真正资助给表现良好、学习努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前,我校各项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已上报省教育厅,学校将及时把专项资金转入获奖学生个人帐户中。(学生工作部/王方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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