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教代会职权和工会各项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发挥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二、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指导基层分会开展活动,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经常工作,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爱岗敬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三育人”活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负责推荐劳动模范和全校综合性的年度评比、表彰先进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会经常性的组织、宣传、文体、妇女和青年教职工教育等工作。

       五、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

       六、深入做好“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业余教育,组织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教工活动中心。

七、负责教职工的有关集体福利(三个传统节日)待遇等相关事宜,以及会员生日卡统计发放工作。

八、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

九、负责上级工会系统相关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综合奖项的评选、推选工作。同时,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负责工会、教代会规章制度的制订、检查、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委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经常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总结工会工作经验,创新工会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学校工会的工作水平。

十二、负责筹备并组织召开“两代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工会会员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指导各部门工会完善组织架构,推进非在编人员入会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做好工会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并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及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十五、负责教职工运动会的策划组织工作。

十六、负责教职工困难补助、住院补助、直系亲属病故补助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工会主席:张勇忠 

办公地址:图书馆507 

联系电话:85124289



最后更新:2022-06-24 09:22:00